科技史谈 | 邓小平与保密工作
邓小平是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,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。他从早期参加革命到新中国成立后主政西南,始终高度重视保密工作。
1927年春,从苏联回来的邓小平立即投身国内革命活动,后被任命为中共中央秘书长,主要职责是"协助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处理中央日常工作",承担的保密责任重大。为做好中央机关的安全保密工作,邓小平严格按照中央"秘密机关群众化""负责干部职业化"的要求,先后在上海经营杂货店、古董店等,在"职业身份"的掩护下从事党的秘密工作,出色完成中央交办的任务,受到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赞许。1929年,邓小平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秘密前往广西,领导广西的革命工作。他在当地实行"单线联系、秘密接触的联络方式"开展工作,有效减少了敌人对革命工作的破坏,革命力量得以迅速壮大,成功发动百色起义,并创建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。
新中国成立之初,邓小平担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、第二野战军政治委员、西南军区政治委员。此前,蒋介石集团在西南留下职业特务约8万名,这批特务在西南地区解放之时未受到彻底冲击,时刻伺机破坏新生政权。为此,邓小平非常重视保密工作,加强对部队和机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泄密惩罚,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检查,组建强有力的保密机构,有效保障了西南地区的秩序和稳定。
邓小平特别注重保密工作法制化。主政西南时,他指示当时西南局秘书处制定《西南区保密工作条例》,使之成为规范保密工作的有力推手。改革开放后,随着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日趋激烈,在他的指示和关心下,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,引领全国保密工作走上法治化道路。